成语
格杀勿论
繁体
格殺勿論
拼音
[ gé shā wù lùn ] 怎么读
解释
旧指对行凶、拒捕或违反禁令的人,可以当场打死,不以杀人论罪。格杀:打死。
出处
清 林则徐《体察洋面堵截情形折》:“驶近夷路,概行追击,倘敢逞凶拒捕,格杀勿论。”
近义
格杀无论
例句
当局已下令,对暴动份子格杀勿论。 || 统帅已下达阵前逃亡者、格杀勿论的命令。 || 对不肯解除武装的战俘,我军将领已决定格杀勿论。 || 演习视同战争,凡怠慢而严重贻误军情者,一律格杀勿论。
用法
复杂式;作谓语;指可将拒捕的人当场打死而不以杀人论罪